[20]
鲁可藻《岭表纪年》卷四,浙江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,第一二八页、一四二页。
[21]
《潮州耆旧集》卷三十三《郭忠节集·为经权当求至当名器未可轻徇事疏》,见香港潮州会馆影印《潮州文献丛刊之一》第六三四至六三五页。郭之奇本不赞成封孙可望为王,但疏中明白地说所封“平辽”“已非典制”;矫封“秦王”是永历三年事,“变而为雍”是永历四年孙可望仍然坚持封秦王,朝廷以秦王乃明太祖次子所封“首藩”,不便加封异姓,另议封可望为雍王。
[22]
《劫灰录》卷六。
[23]
《所知录》卷下《永历纪年》。
[24]
金堡《岭海焚余·请处分第一疏》。
[25]
《瞿忠宣公集》卷五《纠罪镇疏》。按,瞿昌文《粤行小记》内作者自记在大学士朱天麟处“见秦王孙朝宗入贡章奏,书甲子不书正朔,称启不称臣”。
[26]
瞿式耜《纠罪镇疏》,见《瞿忠宣公集》卷五。
[27]
王遇《孙可望胁封谋禅本末》,见计六奇《明季南略》卷十二。
[28]
《粤滇纪略》卷五。
[29]
沈佳《存信编》卷三。黄宗羲《永历纪年》云永历朝廷封孙可望为荆郡王,“赐之国姓,曰朱朝宗。……可望终冀秦王,言:臣唯一意办贼,成功之后,始敢议及封爵耳”。
[30]
欧阳直《蜀乱》;顾山贞《客滇述》。《南疆逸史》卷二十六《马乾传》《樊一蘅传》都说马乾在重庆被清军杀害。
[31]
《清世祖实录》卷二十一,顺治二年十一月初五日条下记:王“应熊遣其侄更律等投顺,赐更律等鞍马衣帽等物”。
[32]
杨鸿基《蜀难纪实》,见乾隆四十二年《富顺县志》卷五,乡贤下。
[33]
顺治四年十二月署叙州总兵马化豹“为紧急塘报事”揭帖,见《明清档案》第七册,a7—66号。
[34]
顺治五年三月初八日李国英奏本。
[35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