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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夕前一日,我在染坊守了一夜。
天亮时,嫁衣从染液中浮起。
伙计扶我坐到矮凳上。
他摸了摸我的额头,脸色变了。
“大小姐,您发热了。”
“只是熬的久了。”
我披上干衣,去了账房,想去配点药。
这些年每匹布盈利之后,账房替我记下一成,算作工钱。
累计下来应有四百六十七两。
可此时,账房先生低着头不敢看我,把两张收据推到我面前。
一半添进明珠的压箱银,一半给知远置办上京用的笔墨衣裳和路费。
我沉默了一会儿,指甲掐进掌心。
“城西的小院呢。”
账房先生没有回答,我已经明白了。
三年前,我用卖出月白所得的赏银买下只有两间房的城西小院。
那时我在沈家户籍里,不能单独立契,房契便暂时写了母亲的名字。
她握着我的手说:
“娘只是替你代持,哪一日你想搬出去,院子便是你的。”
我撑着低热去了正院。
母亲正在替明珠梳头。
明珠发间戴着一支东珠步摇,是我去年用卖月白的钱给她买的。
母亲从镜中看见我的脸绯红,语气温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