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富帅被抬上救护车的时候已经成了一个血人,尤其脑袋正上方还在不停冒着血,样子十分吓人。
不过,坦白讲,都到这个时候了我还没有任何的惧意,心里头想的最多的还是他跪地求饶,要死要活的场景。
呵,我很兴奋,前所未有的兴奋。
这家伙也有今天。
当初踩着我脑袋的时候想过吗?
撒尿的时候想过吗?
让我学狗叫的时候想过吗?
对了,最重要的是他让胸小女孩传染给我艾滋病的时候想过吗?
去他妈的。
要是再给我一次机会,我会毫不迟疑着再这样干,还会拿起铁管乱棍弄死他。
但这一切当警察给我戴上手铐,押这我上警车时,变了,都变了。
杀人犯法。
我不想坐牢,不想因此就把大好的时光浪费在铁窗中。
我开始挣扎,想跳下警车。
可一左一右的警察却死死控制住了我,并且右边稍胖的警察还戏言:最后好好的看几眼外面的世界吧,下手真够狠的,估摸着是出不来了。
出不来……出不来。
我彻底惊慌,如同惊弓之鸟,又好似小时候偷钱被妈妈发现,可显然此次要严重的多,一百倍,一千倍,甚至是一万倍。
到了警察局,我被扣押在一间审讯室,没有别人,就我一个。
我开始大呼大喊,不奢望警察能把我给放了,只想来一个人,来个人,我心里至少没那么恐惧,不会胡思乱想。
我恐惧什么,胡思乱想什么?
我不知道,什么都不知道。
只可惜我就像傻逼一样叫喊了十来分钟,但也没有来一个人,就好似全世界都将我遗忘了一般。
直到吴姐来了,脸色极不好看,全程黑着脸。
她进来后,跟随行的警察说了几句话,那位警察拿了份文件让她签字,签完字,我就可以走了。
我当时真的不敢想象自己可以走了。
吴姐却吼了一声:不想走就在这待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