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没问题。”王彦干脆利落,“但人选得由我挑。”
“当然。”龙文章拍板,“你看中谁,全归你。”
王彦抬手一点孟烦了的鼻尖:“头一个,就是你,孟烦了,当咱们的开路尖兵!”
孟烦了脸立刻拉了下来,嚷道:“凭啥是我?凭啥每次倒霉事都轮上我?我那条腿还没养好呢!”
“孟三等兵。”龙文章立刻板起脸,“这是命令。”
王彦不再理他,继续点名,一个个熟悉的面孔被叫出来。
“迷龙、不辣、蛇屁股、要麻、康丫、豆饼、李乌拉、崔勇、董刀、克虏伯!”
一口气点了十一个人,加上他自己,勉强凑够一班人马。
人太少,编个正式班都嫌寒碜,可王彦实在找不出更多能打又靠得住的老兵了。
加上王彦,十二个“炮灰”全都换上了曰军的制服。
王彦还特地给迷龙配了一挺装了弯弹匣的轻机枪,又让克虏伯背上一具掷弹筒。
远远看去,活脱脱就是一支标准的曰本步兵小队。
他自己则穿了一套军曹长的行头,肩上多了几分威严。
一声令下,这十二人便快步越过川军团主力,一头扎进前方那片深不见底的原始密林。
孟烦了打头阵,自然走在最前,王彦紧随其后担任指挥,其余十人依次跟进。
一边走,王彦一边低声说道:“当侦察兵,手势是基本功。”
“可现在是夜里,黑灯瞎火的教不了手语,咱们先学另一套联络办法。”
“说白了,就是用动物叫声传信——鸟叫、狗叫、猫叫,各有各的用途。”
“最简单的当然是狗叫,但这里是深山老林,谁半夜乱吠狗叫?鬼子也不是傻子,一听就露馅。”
“猫叫也不行。”
“这种地方哪来的野猫?”
“所以最合适的是鸟叫。”
“鸟叫里头最容易模仿的就是布谷鸟。”
“晚上靠它,一是能辨认同伴位置,防止误伤;二是通过叫声间隔判断敌人远近。”
“叫一声,停一秒,代表距离一百米。”
“要是只隔半秒,那就是五十米内。”
“我现在示范一遍。”他顿了顿,清了清嗓子,“布谷……布谷!”
豆饼立刻抢答:“营座!半秒间隔,五十米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