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个军事指挥学院的高才生,在毕业前的一场野战实弹演习时,中途休息的过程中,被猪队友枪支走火击中脑袋。
送战地医院抢救无效。
这一醒来,已经魂穿古代一处荒漠。
烽火台?
这是边城?
边境线上的烽火台,那可是必不可少的防御工事。
我在完成捡拾狼粪的任务?
由于没捡够规定的量,被同伍的老兵殴打致死?
根据前身残存的记忆碎片,叶十脑子里终于拼凑出一些信息来。
被贬奴籍,充军北漠边城。
一个戍边小卒,军饷有五两银子。
这个数额,在当时已经不少,但边城物价奇高内地数倍,这样一换算,也就不算高了。
但像他这种底层兵卒,就是五两银子的月饷,发到手也不足二两。
每月饷银,被上面层层克扣,底层兵士们大屁都不敢放一个。
何况,他还是个被贬的奴籍,被发配到最边远的前线守烽火台,能活着就算不错了。
叶十三脑袋一阵发懵,望着不远处月光下高耸入云的那个土堡。
那就他值守的烽火台?
就是和他同名同姓的前身,被充军了后值守的岗位?
逃?
能逃到哪里去?
向北是元蒙境内,鞑子的地盘,去了还不是死路一条。
向南倒是内地,就这身打扮,无任何通行手令的话,恐怕出不了关口,就会以逃兵处死。
再说,他是被充军的奴籍,就是内地,也无处可去。
他娘的,算了!
再是古代,那也是守土卫士。
就前世,在军事指挥学院的开学典礼上,自己不也是发过誓的吗?
身为军人,守土有责。
管它是哪个朝代呢?
既来之,则安之!守土就是军人天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