毕竟,林北背靠大洋彼岸那片广阔的市场。
垃圾时间才有机会上场的阿联都能靠大洋彼岸的那片市场,拿到安利、可口可乐、绿箭等代言,更不用说现在的林北了。
丹·费根原以为他最多只能从林北身上赚回五六十万美刀,结果这些品牌主动找上门来,给了丹·费根很大的意外之喜。
可口可乐给出一份1年800万美刀的代言合同,附带优先续约条款。
肯德基则是1年500万美刀,同样附带优先续约条款。
光是这两家,丹·费根就能抽走200多万美刀。
这还是林北的比赛样本太小,商业价值也还不明确的情况下,可口可乐与肯德基给出的代言合同。
参考大姚,他麦当劳、可口可乐等数个品牌组合代言费,一年就2500万美刀。
当然,那是商业价值已经得到极大开发的大姚。
在商业价值这方面,林北比大姚还差得远。
丹·费根看到林北的商业价值,意识到此时的林北已经相当于一台印钞机,他的态度自然就迎来了180°的大转变。
从前的敷衍与冷漠,变成了如今的讨好与殷勤。
林北看了看丹·费根发来的两份代言,这两份代言已经是丹·费根数次拉扯之后的结果。
只签一年,应该是品牌方的要求,他们也需要观察林北的商业价值。
虽然林北不喜欢丹·费根,仍然打算合同到期后换掉丹·费根。
但他还是在这两份代言合同之上,签下了自己的名字。
“别误会,丹,我签字只是为了赚钱,并不代表我对你的看法改变了。”
林北还记得,当初自己被热火开除时,丹·费根那副避之不及、冷漠无情的嘴脸。
如今对方态度转变,无非是看中了自己的商业价值,林北不想给对方任何幻想,把丑话说在前面,也是为了避免日后生出不必要的麻烦。
续签是不可能的,但有钱不赚王八蛋。林北抬眼看向丹·费根:
“我们之间的合作只剩下最后五个月,这五个月要是还有这种合同,你都可以拿过来……
我有钱赚,你也一样,我们再互相成就这最后五个月的时间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