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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7章 若是要做梦,就要做美梦——《》手记(第2页)

若到第二部这里收束完结,不算坑,因为这个宇宙的高途,没有原作那么多桎梏了,这些未做的,他都能松动后,靠自己去做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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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为现实职业、第二职业和个人爱好,我涉猎的比较广(不是精)。

文学作品、网文新闻、报告文案、论文专访……各种文本题材风格名家草根,都会看。电影音乐游戏(只能塔防和卡牌,其他没有那么多时间和脑子)也站条腿。大约是这样,接受度很高,但满意阈值也很高。

因为认识很多各样写作的人,也上过很多创作班,下到同好沙龙,上到知名文学院。所以极少对创作者恶评,实在是创作者困境,太大了。

比如我,正经写一个东西的时候,会跑偏去写另一个,越是正式的这个要得急,跑偏的就写得更快。原本下半年在写一个偏文学化的东西,预计十五万字,结果脑子一热手一散,来写了《玫瑰苦刑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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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次说,因为写《玫瑰苦刑》的以快打快,促进了许多关于写作的思考,一并开诚布公——

一是治疗了“写作的犹豫”,现实写作得失感太重,人物情节说话选点,会纠结很久,但日更没那个气口,它让你更快地抽出你脑子里最韧最有效的那根线。

二是让我尝试了一些东西,会写作的人最会的就是规避自己不会写的,运用不好的。我之前规避过的,这次在这个算是网文的内容里,一一尝试了。

三是打通了某些堵点。写过的作品,我是爱的,但这次的高途,是我有很多的爱后,压不住,才动笔去写他的,连带他周遭的人物,也给了足够多的笔力。我的某些写作堵点,在这种奇怪的场合,以这种奇怪的方式,被撬开了。

细看,披马甲写《玫瑰苦刑》,没有让我得到什么,但该让我得到的,都得到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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写东西是很奇怪的,你不真的动笔,就不会窥视到里面的奇妙。

我是爱高途来写的文,但真来写的时候,我在写沈文琅。

写沈文琅写到我都觉得,沈文琅的粉丝肯定会第一个爱我,因为明里暗里给了他太多心思和笔墨。比如开篇,花咏的纸飞机飞过来,他要躲,但因为高途,硬接了。目前,连大家喜欢的小郑总,花咏和竹马,我都还没有下过这么多心思。

理由其实简单到发指,因为,沈文琅立不住,高途就立不住;沈文琅写不好,高途就写不好。我不能让高途花这么多年,喜欢的是一个只会暴躁骂人降智的傻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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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两次,每一部结束,都让沈文琅在收尾。

第一部结束,让他知道真相。

第二部结束,让他承认喜欢。

只有把沈文琅立住了,后面的高途,才可以海阔天空,才可以得心应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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