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边栉比鳞次的建筑,逐渐被掠过的树木和偶尔闪过的路牌取代。
郑与山没有去天地汇或者极昼,而是一直将车驶向了近郊。
高途靠在副驾驶座上,头偏向车窗,闭着眼,但睫毛微微颤动,显然,他已经醒了。
准确的说,是沈文琅的电话打过来,在他们说到一半的时候,高途就醒了。
郑与山挂上电话后,只温和地说,“再眯一会儿吧,还得半个多小时才到。”
他那语气太过于平常,仿佛只是结束了一通无关紧要的工作电话,而不是刚刚拒绝了另一个男人对他身边人的追问。
这种寻常感奇异地安抚了高途内心翻涌的尴尬与复杂。
他轻轻“嗯”了一声,竟真的在那平稳的车速和令人安心的沉默中,再次沉沉睡去。
高途是被一种湿漉漉、暖烘烘的气息弄醒的。
睁开眼,一张毛茸茸的、吐着粉红舌头的白色大狗的脸几乎贴在他眼前的车窗上,见他醒了,欢快地将尾巴摇得像螺旋桨。
高途有一瞬间的茫然,目光越过狗狗,看向车窗外。
还剩下些夕照,天边几抹瑰丽的霞光,映照着面前波光粼粼的广阔湖面,远处是黛青色的、连绵的山峦剪影,清风拂过湖面,带来湿润草木的气息。
他下车,不远处传出一个声音,“醒了?再不醒,我就得让王子去把你吻醒了。王子,任务取消,把哥哥带进来吧。”
高途这才看见,郑与山倚在院落的厨房的窗前,正看向他这里。
名叫“王子”的萨摩耶似乎听懂了,立刻用鼻子亲热地拱了拱高途的手,然后叼住他的袖口,力道恰到好处,小心翼翼地往家里拽。
高途被它这通操作弄得有些懵,顺从地让它拖着,“这是哪里?”
“我家。”郑与山回答得极其自然,仿佛带他回自己家是天经地义的事,“偶尔想躲清静的时候就来这儿。进来吧,这里没别人。”
高途跟着狗走进房子,内部是温暖的米色调,柔软的布艺沙发深陷下去,上面随意散落着几个颜色柔和的印着王子头像的抱枕。
开放式厨房的岛台上,除了一些酒,还摆着一篮新鲜水果。
远处靠墙的大书架上塞满了各式书籍,几张黑胶唱片随意地靠在唱机旁。
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、令人食欲大振的食物香气。
这里充满了郑与山个人生活的痕迹,随意,却不凌乱。
“王子,好好招呼哥哥。”郑与山在厨房里扬声道,手里还在忙碌着,“随便坐,就当在自己家。最后一道菜,马上好。想喝点什么?热牛奶?茶?或者来点酒放松一下?”
高途看着眼前的一切,让他紧绷的神经不自觉地松弛了一根弦。
“水,我自己倒就好。”
高途倒好水,在沙发角落坐下,身体不再像之前那样僵硬。王子见他坐下,立刻兴奋地跑开,不一会儿就叼着一个色彩鲜艳的飞盘回来,放在高途脚边,然后用湿漉漉的、充满期待的大眼睛望着他,尾巴在地板上扫来扫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