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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我们古镇,男女要结为夫妻,必须过一道仪式,叫合灯。
男方抱着灯走向谁,就是当着祖宗的面认定了谁。
我和沈声在一起六年。
合灯那天,他从人群里穿过来,手里抱着灯,朝我走来。
在走到离我三步远的地方,他停下了。
“阿禾,跟你说个事。”
他压低声音。
“我爸当年落难是宋家救的。”
“宋家就一个女儿,体弱,嫁不出去。”
“我爸的意思是,让我把灯合给她报恩。”
“名义上的,就这一回,你信我。”
我没说话。
他皱了眉:“我爸欠的我必须还,还完了,你我的事一天都不会耽误。”
我还是没说话。
他不知道。
合灯还有一条老规矩,百年没人犯过,年轻人早就忘干净了。
若男方当着女子的面抱灯走向了别人,叫落灯。
落灯的女子视为不吉,七日内必须离镇外嫁。
阿嫲和我讲过,若合灯那天他没选你,你就什么都没有了。
我从没跟沈声提过。
因为我一直以为,他一定会选我。
他转身往回走。
经过人群时,有人低声问了一句:
“阿声,阿禾要是不答应呢。”
“她能怎样,等了我六年,除了我谁还能要她。”
我笑了一下。
无所谓了。